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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核發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研習: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指政府機關、公私立學術或研究機關(構)所舉辦之講習、研討會、其他類似會議或課程。 (二)學位證書:指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學位之證明文件。其屬國內學歷者,為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授予之學位證明文件;其屬國外學歷者,為經我駐外有關機構查證後之國外大學院校學位證明文件。 (三)發表論文:指在各大學、學院、學系或研究所出版之學術刊物,或發行全國之法律專業性雜誌,或其他設有論文審查機制之出版品所發表之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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