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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核發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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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官取得專業法官證明書,自證明書發之日起,每三年換發一次。但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司法院得延長換發期間。 未遵期申請換發及申請後未獲換發者,其證明書喪失效力。 申請換發專業法官證明書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於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檢具證明文件向司法院申請換發: (一)最近三年內參加與該專業案件有關之研習,合計時間達六十小時以上。但數位研習時數不得逾十小時,逾十小時者以十小時計。 (二)最近三年製作有關該專業案件之裁判書類四十件以上者。 (三)最近三年內發表與該專業案件有關之一萬字以上論文一篇。 (四)取得專業法官證明書後另符合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第六款、第七款、第十一款之規定。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換發審查程序,準用第五點規定。 申請換發少年或家事專業法官證明書者,第三項第一款之研習,應包括經司法院指定為核心課程之時數,至少十二小時。 前項核心課程將於法官學院年度研習業務計畫書或報名通知註記,並刊登於司法院內網。 司法院經審核後認申請人符合第三項、第五項、第三點第二項、第三項及第六點第二項要件,得換發專業法官證明書。 第三點第四項及前點之規定,於前項審核時準用之。 未於第三項所定期間申請換發者,應依第三點規定重新申請核發專業法官證明書。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据提供的法规,司法院核发专业法官证明书审查要点第8条规定如下: 八、法官取得專業法官證明書(即证明其有足够专业知识与能力担任专业案件审判),自證明書核發之日起,每三年換發一次。这意味着法官每三年需要重新申请换发专业法官证明书。 但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司法院得延長換發期間。例如,如果有不可预测的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况,司法院可以延长证明书换发的期限。 未遵期申請換發及申請後未獲換發者,其證明書喪失效力。如果法官未按时申请换发或申请后未能获得换发,其证明书将失去效力。 申請換發專業法官證明書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並於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檢具證明文件向司法院申請換發: (一)最近三年內參加與該專業案件有關之研習,合計時間達六十小時以上。 (二)最近三年製作有關該專業案件之裁判書類四十件以上者。 (三)最近三年內發表與該專業案件有關之一萬字以上論文一篇。 (四)取得專業法官證明書後另符合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第六款、第七款、第十一款之規定。 根据第8条规定,在申请换发专业法官证明书时,法官需要满足以上四项资格中的一项,并在证明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向司法院申请换发。以下是针对资格要求的例子: - 例子1: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参加了与该专业案件相关的研习活动,累计时间达到60小时以上。 - 例子2: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制作了与该专业案件相关的裁判书类案件超过40件。 - 例子3: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发表了与该专业案件相关的论文,字数超过一万字。 - 例子4:取得专业法官证明书后,申请人另外符合第三點第一項第一款、第六款、第七款、第十一款的规定。具体规定请参考相关法规及判例。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換發審查程序,準用第五點規定。即换发专业法官证明书的审查程序将按照第五点规定执行。 申請換發少年或家事專業法官證明書者,第三項第一款之研習,應包括經司法院指定為核心課程之時數,至少十二小時。即申请换发少年或家事专业法官证明书的法官,其研习活动应包括司法院指定的核心课程,必须至少达到12小时。 前項核心課程將於法官學院年度研習業務計畫書或報名通知註記,並刊登於司法院內網。意即,核心课程的信息将在法官学院的年度研习业务计划书或报名通知中被注明,并发布在司法院的内网上。 司法院經審核後認申請人符合第三項、第五項、第三點第二項、第三項及第六點第二項要件,得換發專業法官證明書。司法院在经过审核后认为申请人符合第三项、第五项、第三点第二项、第三项及第六点第二项的条件时,可以换发专业法官证明书。 第三點第四項及前點之規定,於前項審核時準用之。即在前述审核过程中,同样适用于第三点第四项及前点的规定。 未於第三項所定期間申請換發者,應依第三點規定重新申請核發專業法官證明書。若法官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换发专业法官证明书,则需要依照第三点的规定重新申请核发专业法官证明书。

  • 名詞
  • 不可抗力名詞
  • 裁判名詞
  • 少年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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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核發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司法院核發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第 8 條規定:「八、法官取得專業法官證明書,自證明書核發之日起,每三年換發一次。但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司…」(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司法院核發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