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電信條例19

快速跳轉

國營電信機關之職員工役於執行職務時經過道路關津無論何人不得阻止其通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營電信機關條例第19條,國營電信機關的職員在執行職務時,無論是誰都不能阻止他們通行道路關津。這條規定旨在確保國營電信機關的職員在履行職務時能夠順利通行道路,不受其他人的干擾或阻礙。例如,當國營電信機關的職員在修理或檢查通訊設備時需要經過某條道路,其他人不得阻止他們通過該道路,以確保電信通訊服務的正常運作。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電信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電信條例第 19 條規定:「國營電信機關之職員工役於執行職務時經過道路關津無論何人不得阻止其通行」(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電信條例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