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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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院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建立友善之工作環境,消除工作環境內源自於性或性別之敵意因素,以保護員工不受性騷擾之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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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懲戒法院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第3條,該要點適用於法院所屬員工的性騷擾行為。然而,如果該性騷擾行為應該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或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則不適用本要點。
- 性騷擾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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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