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書記官中文輸入測驗及練習注意事項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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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除民、刑事科登錄紀錄書記官“排外”情形,得不參加測驗外,其餘一律依規定參加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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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上述法條的修正案,台灣高等法院書記官中文輸入測驗及練習注意事項第 3 條规定,除非民、刑事科登錄紀錄書記官具有“排外”情形,否则其他人都必须按规定参加測驗。根据資料,具体细节需要进一步查阅台灣高等法院書記官中文輸入測驗及練習注意事項的相关条文和例子来进行详细解释。
- 書記官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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