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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設置要點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三、本會任務如下: (一)行車事故現場之勘查事項。 (二)行車事故事證之蒐集、分析及鑑定事項。 (三)鑑定意見書之製作事項。 (四)車輛行車事故案件覆議資料提供事項。 (五)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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