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及各法院寒暑假期間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工讀生僱用管理要點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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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募工讀生之訊息,應張貼於司法院外網「徵人啟事」欄,並函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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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