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促銷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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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妥善規劃原則) 事業為促銷廣告前應充分考量、善予規劃及妥為準備,無論促銷活動係自行辦理或與他事業合作,促銷內容係自行或他事業提供,均應確保廣告之真實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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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促銷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第 4 條(妥善規劃原則)規定事業在進行促銷廣告前應充分考量、善予規劃及妥為準備,無論促銷活動係自行辦理或與他事業合作,促銷內容係自行或他事業提供,均應確保廣告之真實履行。 根據該條規定,事業在進行促銷廣告前需充分考量及妥善規劃,並做好充足的準備工作。不管是自行辦理促銷活動還是與其他事業合作,廣告內容無論是由自身提供還是由其他事業提供,都必須確保廣告的真實履行。 參考資料: - 公平交易委員會網站,促銷廣告處理原則,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532&docid=1465 - 行為時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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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