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司法院審查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設立許可要點4

快速跳轉

四、向本院申請設立許可,應備具下列文件乙式三份: (一)申請書。 (二)捐助及組織章程正本。 (三)捐助財產清冊及其證明文件。 (四)財團法人之印鑑。 (五)董事會會議紀錄。 (六)董事名冊、願任董事同意書、印鑑及其國民身分證影本。 (七)監事名冊、願任監事同意書、印鑑及其國民身分證影本。 (八)捐助人同意於基金會獲准設立時,將捐助財產移轉為基金會所有之承諾書。 (九)年度業務計畫。 (十)年度經費預算。 前項情形得補正者,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司法院審查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設立許可要點第 4 條規定,申請設立許可時需準備以下文件: 一、申請書。 二、捐助及組織章程正本。 三、捐助財產清冊及其證明文件。 四、財團法人之印鑑。 五、董事會會議紀錄。 六、董事名冊、願任董事同意書、印鑑及其國民身分證影本。 七、監事名冊、願任監事同意書、印鑑及其國民身分證影本。 八、捐助人同意於基金會獲准設立時,將捐助財產移轉為基金會所有之承諾書。 九、年度業務計畫。 十、年度經費預算。 根據法規,若提交的文件有缺漏,申請人會被通知限期補正,若逾期未補正,申請將被駁回。 參考資料:司法院判決書,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設立許可要點第 4 條

  • 法人名詞
  • 駁回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司法院審查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設立許可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司法院審查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設立許可要點第 4 條規定:「四、向本院申請設立許可,應備具下列文件乙式三份: (一)申請書。 (二)捐助及組織章程正本。 (…」(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司法院審查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設立許可要點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