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法警使用戒具要點4

快速跳轉

四、有第二點第一款至第六款所定情形之一者,應施用戒具。但於適當情形下,少年得不施用戒具。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法警使用戒具要點第4條規定了施用戒具的情形和例外情況,具體如下: 1. 有第二點第一款至第六款所定情形之一者,應施用戒具:根據該要點第2點第1款至第6款所定情形之一,法警應施用戒具。 百度百科參考資料: https://baike.baidu.com/item/%E8%87%BA%E6%B9%BE%E9%AB%98%E7%AD%89%E6%B3%95%E9%99%A2/8841216?fr=aladdin 2. 但於適當情形下,少年得不施用戒具:在適當的情況下,對於少年被訴者,法警可以不施用戒具。 法務部參考資料: https://www.moj.gov.tw/ct.asp?xItem=57522&ctNode=9779&mp=1

  • 少年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法警使用戒具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法警使用戒具要點第 4 條規定:「四、有第二點第一款至第六款所定情形之一者,應施用戒具。但於適當情形下,少年得不施用戒具。」(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法警使用戒具要點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