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量標條例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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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測量標應選空曠處所除在業務上必要時凡公共建築物家宅坆墓及祠宇等均須設法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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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測量標條例第4條規定,設置測量標應該在空曠處所選定,除非在業務需要的情況下,公共建築物、家宅、坆墓及祠宇等地點必須考慮設法繞避。這表示測量標的設置應該選擇在沒有障礙物的開放區域,但在一些情況下,有些建築物或地點可能需要特殊考慮或避免。例如,在測量工作中,公共建築物、家庭住宅、墓地或宗祠等地點可能會干擾到測量的準確性,因此需要特別留意或採取措施以減少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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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