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案件通知作業要點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九、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依軍事審判法受理軍事法院判決上訴之案件,如符合移民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者,亦應通知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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