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一般性意見 第 14 條
第二十二屆會議(2000 年)第 14 號一般性意見:享受可能達到之最高健康標準的權利(《公約》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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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每一個人都有享受可能達到的最高健康標準的權利。根據第二十二屆會議(2000年)的一般性意見第14號,國家應該確保其領土上的每個人都能夠享受到最高的健康標準,並應該實施相應的措施,包括提供基本的醫療保健服務、疾病預防和處理、健康促進和教育等。此外,國家應該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機會和享受健康的環境。這項權利的實施應該根據各國的資源和能力,但國家不應針對某些特定人群或社會群體進行歧視性的對待。 舉例來說,根據這一意見,如果一個國家的公共衛生系統缺乏資源,導致某些人無法獲得必要的醫療保健服務,這可能被認為是違反該國對最高健康標準權利的承諾。同樣,如果一個國家缺乏對疾病預防和處理的計劃和政策,導致某些人在預防疾病和治療疾病方面受到不公平對待,也可能被認為是違反該國對健康權的承諾。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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