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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一般性意見 第 21 條

第四十三屆會議(2009 年)第 21 號一般性意見:人人有權參加文化生活(《公約》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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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 21 條的一般性意見第四十三屆會議(2009 年)第 21 號一般性意見,該條確定了人人參與文化生活的權利。根據《公約》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該權利包括實踐、表現、參與和享受自己的文化以及與其他任何文化、藝術、文學和科學領域的創造活動相關聯的自由。在這一條的一般性意見中,強調了該權利的重要性,並要求各國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人們能夠完全享受參與文化生活的自由。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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