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一般性意見 第 9 條
第十九屆會議(1998 年)第 9 號一般性意見:《公約》在國內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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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的一般性意見,各締約國應該採取適當的措施來確保公約在國內得到有效的適用。 這意味著締約國有責任通過立法、政策和法律措施等,以實現公約所承諾的權利。締約國應該積極採取措施,包括教育、宣傳和培訓等,以提高人們對公約的認識和理解,並確保公約所確立的權利能夠在社會中得到保護和實現。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一般性意見第9條的內容不詳細列舉具體的法條細節。根據我們提供的內容,我們無法提供具體的參考資料和範例來闡述法條的內容和適用。請諒解。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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