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臺北市政府因應司法院釋字第七○九號解釋暫行作業程序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四、概要之審議,以更新單元範圍之合理性、與周邊環境之串聯及事業計畫應注意之事項(含人民陳情處理)為主。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