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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軍事審判法修正施行後軍事法院移送軍法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七、基於訴訟經濟及為被告之利益,同一審級之數被告共同犯罪或同時犯罪之相牽連案件,依羈押地優先原則,並參照前點受理標準,合併移送同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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