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譯倫理規範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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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譯就傳譯案件所涉之法律、訴訟程序、專業知識或其他陳述用語不明瞭時,應主動告知法院協助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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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院通譯倫理規範第6條,當通譯在傳譯案件中遇到法律、訴訟程序、專業知識或其他陳述用語不明瞭的情況時,應主動告知法院並提供協助以釐清疑義。這項規範的目的是確保通譯能夠提供清晰準確的傳譯服務,並有助於法院理解案件的相關內容。 舉例來說,如果在審理一起智慧財產案件時,通譯遇到某個專業術語或法律條文的翻譯不確定,通譯應該立即向法院提出,並且主動協助釐清這個翻譯問題。這樣可以確保法院在審理該案時,能夠正確理解和解釋相關的法律條文和專業術語,以便做出正確的判決。
- 通譯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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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