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安全維護實施要點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十二、值庭法警、法庭庭務員及通譯應隨時檢視法庭內外情況,如有異狀,應即加以排除或陳報處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