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辦理民刑事訴訟案件流程管理實施要點 第 5 條
五、審查庭所辦理之民事事件,除經法官會議議決外,不包括下列事件:(一)社會矚目之事件。 (二)選舉事件。 (三)再審事件。 (四)簡易事件。 (五)小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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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五、審查庭所辦理之民事事件,除經法官會議議決外,不包括下列事件:(一)社會矚目之事件。 (二)選舉事件。 (三)再審事件。 (四)簡易事件。 (五)小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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