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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調解法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調解筆錄經調解主任向當事人說明調解結果由當事人兩造同意並簽名及調解主任調解人簽名後為調解成立 前項調解筆錄應作成正本送達于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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