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臺灣法院接收刑事案件處理條例16

快速跳轉

光復前之犯罪,除刑法第五條所列者外,依當時法令不處罰者不罰,其刑較輕者減輕其刑,應免除者免除其刑。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參考資料中的內容,根據《臺灣法院接收刑事案件處理條例》第16條的規定,光復前的犯罪行為,除非當時的法令將其列為刑事罪行,否則不予處罰。如果比較光復前法令和現行法令下的刑罰,並且發現光復前法令下的刑罰較輕,則可以減輕被告的刑罰。如果光復前的法令對該犯罪行為沒有處罰,則不予處罰。 以光復前犯罪行為罪的比較減輕刑罰的情況作為範例,並以最新修訂的法令為準。

  • 第五條條文
  • 法令名詞
  • 不罰名詞
  • 免除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臺灣法院接收刑事案件處理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臺灣法院接收刑事案件處理條例第 16 條規定:「光復前之犯罪,除刑法第五條所列者外,依當時法令不處罰者不罰,其刑較輕者減輕其刑,應免除者免除其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臺灣法院接收刑事案件處理條例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