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法院接收刑事案件處理條例 第 3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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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之規定,於行刑權時效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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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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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刑權時效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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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