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法院接收刑事案件處理條例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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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接收後,應為之訴訟程序,依現行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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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台灣法院接收刑事案件處理條例」第4條規定,案件接收後的訴訟程序應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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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