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文書翻譯作業流程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五、訴訟文書由本院翻譯人員或委由專業翻譯人員翻譯者,承辦書記官應計算其費用數額後,檢附法院提供便民多元化繳費方式使用說明及本院司法規費繳款單,通知當事人限期預納。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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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訴訟文書由本院翻譯人員或委由專業翻譯人員翻譯者,承辦書記官應計算其費用數額後,檢附法院提供便民多元化繳費方式使用說明及本院司法規費繳款單,通知當事人限期預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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