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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文書翻譯作業流程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六、當事人已預納翻譯費,委由專業翻譯人員翻譯者,承辦書記官應填載勞務請購需求單,檢附待翻譯之訴訟文書送交總務科辦理。總務科於辦畢後應將報價單或付款憑證送承辦書記官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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