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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文書翻譯作業流程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七、訴訟文書由當事人自行負擔費用翻譯後提出於本院者,承辦書記官應檢附待翻譯之訴訟文書,通知當事人限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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