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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聲請交付法庭錄音錄影內容應行注意事項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四、(許可基準) 法院受理交付法庭錄音、錄影內容之聲請,如認符合聲請人要件,並在聲請期間內提出,且就所主張或維護法律上利益之要件已敘明者,除法令另有排除規定外,應予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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