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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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性騷擾申調會作成決議前,得由申訴人或其授權代理人以書面撤回其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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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資訊,本題問及的是《最高行政法院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第14條。然而,根據提供的文字內容,並沒有這條法規的相關資訊,因此無法提供逐條釋義或舉例。
- 性騷擾名詞
- 申訴名詞
- 代理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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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