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辦理民事訴訟線上起訴及書狀傳送作業要點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七、第三點書狀繕本或影本之送達,除兩造均指定司法院服務平台收受書狀外,依民事訴訟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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