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協處未成年子女之強制執行事件試辦方案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三、試辦期間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必要時得延長或縮短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