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協處未成年子女之強制執行事件試辦方案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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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事庭得視個案狀況,連結相關資源,評估債務人自動履行之可行性,參酌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一百六十六條所定之方法,研擬並執行解決方案;必要時,得洽請或囑託相關機關(構)、團體或家事調查官、其他適當人員協助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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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協處未成年子女之強制執行事件試辦方案第6條,家事庭可以根據各個案情況,聯繫相關資源,評估債務人自動履行的可行性,參考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一百六十六條所規定的方法,制定並執行解決方案。必要時,還可以洽請或委託相關機關、團體或家事調查官、其他適當人員來協助處理。這表示家事庭在處理未成年子女之強制執行事件時,可以根據需要與其他相關單位進行合作,以確保有效解決問題。
- 債務人名詞
- 自動履行名詞
- 第一百六十六條條文
- 家事調查官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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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