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學院圖書室閱覽使用要點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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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預約圖書資訊得於線上自行辦理,每人預約數量以五件為限,以已為他人借出之資料為限,在架館藏不提供預約;預約資料歸還後,圖書系統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預約人,經通知逾三天未辦理借閱者,以棄權論;預約人超過一人時,依登記先後次序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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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官學院圖書室閱覽使用要點第8條,閱覽者可以透過線上系統預約圖書資訊。每位閱覽者的預約數量限制為五件,且只能預約尚未被他人借出的資料。架上的館藏不提供預約服務。當預約的資料歸還後,圖書系統會透過電子郵件通知預約者。如果通知後三天內預約者未辦理借閱手續,則視為放棄預約權利。當有多人預約同一項資料時,借閱將按照登記的先後次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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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