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最高法院法官司法事務分配要點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二、民、刑事案件之編號、計數、分案、報結,依本院民刑事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暨本院民事事件分案實施要點、刑事案件分案實施要點辦理之。 前項要點由法官會議或民、刑事庭會議另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