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行政法院工讀生僱用管理要點14

快速跳轉

十四、工讀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違反僱傭契約情節重大,行政法院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遲到早退、穿著奇裝異服,經勸阻仍未改善。 (二)上班時間,未經請假無故不到或擅離職守。 (三)盜取公物。 (四)不服從指揮,違抗命令。 (五)洩漏職務上機密情節重大。 (六)與當事人、代表人、管理人、訴訟代理人輔佐人談論案情,或接受招待、收受餽贈。 (七)行為不檢影響司法信譽。 (八)其他有觸犯刑責之行為。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法院工讀生僱用管理要點第14條,當工讀生有以下情形之一時,即為違反僱傭契約情節重大,行政法院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1. 遲到早退、穿著奇裝異服,經勸阻仍未改善。 2. 上班時間,未經請假無故不到或擅離職守。 3. 盜取公物。 4. 不服從指揮,違抗命令。 5. 洩漏職務上機密情節重大。 6. 與當事人、代表人、管理人、訴訟代理人或輔佐人談論案情,或接受招待、收受餽贈。 7. 行為不檢影響司法信譽。 8. 其他有觸犯刑責之行為。 參考資料來源:行政法院工讀生僱用管理要點第14條

  • 僱傭名詞
  • 行政法名詞
  • 代表人名詞
  • 代理人名詞
  • 輔佐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行政法院工讀生僱用管理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法院工讀生僱用管理要點第 14 條規定:「十四、工讀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違反僱傭契約情節重大,行政法院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遲到早…」(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法院工讀生僱用管理要點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