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工讀生僱用管理要點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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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讀生之薪資不得低於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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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法院工讀生僱用管理要點第9條,工讀生的薪資不得低於勞動部公告的基本工資。這表示工讀生的薪資必須達到或高於勞動部公告的基本工資水平。例如,如果勞動部公告的基本工資是每月20,000元,那麼工讀生的薪資不能低於這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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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