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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辦理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業務應行注意事項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七、法院僅提供自准聲請後發生之審判中案件資訊。 聲請人得透過本平台獲知之審判中案件資訊,包括準備及審判程序期日、有關強制處分之決定、通緝撤銷通緝、宣判期日及結果、移審、移送執行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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