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業務應行注意事項 第 8 條
快速跳轉
八、聲請人填具第四點附件之聲請狀聲請停止利用本平台服務時,法院應即終止通知。
回 法院辦理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業務應行注意事項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八、聲請人填具第四點附件之聲請狀聲請停止利用本平台服務時,法院應即終止通知。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