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跟蹤騷擾保護令事件應行注意事項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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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院處理跟騷保護令事件,須通知被害人(包括其為聲請人或關係人之情形)出庭時,應併寄送「跟蹤騷擾保護令被害人詢問通知書」(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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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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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請人名詞
- 關係人名詞
- 騷擾名詞
- 通知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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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