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稅總局稅則分類估價評議會組織規程 第 5 條
快速跳轉
本會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得指定委員一人代行主席職務,本會每兩週會議一次,但得視事實需要增減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財政部關稅總局稅則分類估價評議會組織規程第 5 條」的規定,該會議的主持人由主任委員擔任。當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可以指定另一位委員代行主席職務。此外,該會議每兩週舉行一次,但根據事實需要,可以增加或減少會議的次數。 參考資料:「財政部關稅總局稅則分類估價評議會組織規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財政部關稅總局稅則分類估價評議會組織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