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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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議事範圍如下: 一、關於國有財產計價方式之議訂事項。 二、關於國有財產價值及租金爭議案件之評定事項。 三、關於各分署估價小組決議之評定事項。 四、關於國有財產估價之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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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組織規程第3條,本會議事範圍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 關於國有財產計價方式之議訂事項。 2. 關於國有財產價值及租金爭議案件之評定事項。 3. 關於各分署估價小組決議之評定事項。 4. 關於國有財產估價之其他事項。 例如,當有關國有財產的價值、租金爭議案件需要評定時,本會就應負責處理。此外,各分署估價小組決議的評定事項亦屬於本會的議事範圍之一。同時,本會亦承擔其他與國有財產估價有關的議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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