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9

快速跳轉
  1. 1.懲戒委員會應將懲戒事件通知被付懲戒之會計師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二十日內提出答辯書,並應通知到會陳述;如不依限提出答辯書或到會陳述者,得逕行決議。
  2. 2.前項到會陳述,應由審查委員詢問之,並作成筆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9條,懲戒委員會在通知被付懲戒之會計師後的第二十日內,應將懲戒事件通知到會,並要求被付懲戒的會計師在此期限內提出答辯書。如果被付懲戒的會計師不按時提出答辯書或不到會陳述,懲戒委員會可以直接進行決議。到會陳述時,懲戒委員會的審查委員會向被付懲戒的會計師詢問並做成筆錄。 參考資料: 會計師懲戒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447&parentpath=0,2&mcustomize=onemessages_view.jsp&dataserno=202105110001&aplistdn=ou=懲戒覆審委員會組,ou=審議的法規及會議,ou=懲戒及審議委員会,ou=會計師事務所,ou=民國107年9月25日)

  • 懲戒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 9 條規定:「懲戒委員會應將懲戒事件通知被付懲戒之會計師於通知到達之次日起二十日內提出答辯書,並應通知到會陳述…」(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會計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