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設置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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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保護納稅者權利,應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以下簡稱諮詢會),就下列事項提供諮詢意見: 一、納稅者權利保護基本政策及措施之研擬。 二、納稅者權利保護計畫之研擬、修訂及執行結果檢討。 三、納稅者權利保護之教育宣導。 四、協調各機關間有關納稅者權利保護事宜。 五、檢討租稅優惠及依本法規定應公開資訊之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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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設置辦法第2條,財政部應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並提供諮詢意見有關以下事項: 1. 納稅者權利保護基本政策及措施的研擬:諮詢會可以就納稅者權利保護的基本政策與措施進行研擬,包括制定相關政策與標準,以確保納稅者的權益得到保護。 2. 納稅者權利保護計畫的研擬、修訂及執行結果檢討:諮詢會可以參與制定並修訂納稅者權利保護計畫,並對其執行結果進行檢討,以提高納稅者的權益保障水平。 3. 納稅者權利保護的教育宣導:諮詢會可以參與開展相關的教育宣導工作,向納稅者普及納稅者的權益與義務,提高納稅者的稅法意識和稅法遵從程度。 4. 協調各機關間有關納稅者權利保護事宜:諮詢會可以協調相關的機關和部門,就納稅者權利保護事宜進行合作,確保權益保護工作的順利進行。 5. 檢討租稅優惠及依本法規定應公開資訊之執行情形:諮詢會可以對租稅優惠政策的執行情形進行檢討,並確保根據法律規定應該公開的資訊得到適當的公開和透明度。 舉例來說,諮詢會可以就納稅者權利保護基本政策的研擬進行諮詢,建議制定相應的政策文件,如《納稅者權益保護指引》等,以加強納稅者的權益保護。另外,諮詢會可以就租稅優惠政策的執行情形進行檢討,提出建議以確保租稅優惠政策的公平與透明,並加強相關資訊的公開。諮詢會還可以結合教育部門,開展納稅者權益保護的教育宣導活動,如舉辦講座、發放宣傳資料等,以提高納稅者對自身權益的認知和保護意識。此外,諮詢會還可以協調財政部與其他相關機關,例如稅務稽查局、監察機關等,就納稅者權益保護事宜進行合作,共同推動納稅者權益保護工作的落實和完善。
- 納稅者權利保護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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