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秘書權責如左: 一、綜核文稿。 二、重要及機密文件之處理及分配。 三、各單位工作推進之協調聯繫。 四、參加或主持會議。 五、督導各組室處理局長、副局長交辦事項。
根據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事細則第15條,主任秘書的權責包括綜核文稿、重要及機密文件的處理及分配、各單位工作推進的協調聯繫、參加或主持會議,以及督導各組室處理局長、副局長交辦事項。 參考資料: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事細則第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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