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文書管理依行政院頒文書處理檔案管理手冊處理之。
根據問題提供的法規,我們可以針對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辦事細則第29條進行釋義。根據該條款,本局的文書管理是依據行政院頒布的文書處理檔案管理手冊來進行的。 文書處理檔案管理手冊是一個指導機關及其下屬機構進行文書管理的相關手冊。該手冊指導機關在處理文書時應遵守的程序和規定,包括文書的建立、編號、分類、保存和處理等方面。 然而,由於我們無法提供具體的文書處理檔案管理手冊的參考資料範例,因此無法進一步提供關於該條款的詳細解釋。如果您需要更詳細的資訊,建議您查閱財政部相關文件或請求官方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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