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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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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員不在會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處理會務;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均不在會時,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人代理處理會務。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第 4 條,主任委員不在會時,副主任委員有權代理處理會務。如果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均不在會,則主任委員可以指定一位委員擔任代理人處理會務。這個規定旨在確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正常運作,即使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無法出席會議。例如,如果主任委員因公差或其他原因無法參加會議,副主任委員可以代替他處理會務。另外,如果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都無法參加會議,主任委員可以指定一位委員來代理處理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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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第 4 條規定:「主任委員不在會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處理會務;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均不在會時,由主任委員指定委員一…」(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務規程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