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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業法 第 5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違反主管機關第四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處置,未將信託契約或信託財產移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其他信託業,處行為負責人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上九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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