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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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室掌理本分署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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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辦事細則第13條規定,政風室負責處理本分署的政風事項。根據此條規定,政風室是負責執行和管理本分署的政風相關工作,包括處理不當行為舉報、倫理道德事項等。具體來說,政風室可能負責調查處理本分署內部的腐敗行為、爭議、濫權等事項,維護本分署的廉潔風氣、規範職員行為,並推動相關倫理規範的宣導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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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