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中央政府各機關專戶存管款項收支管理辦法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機關更名時,應持相關證明文件,逕洽原開戶國庫辦理專戶更名,並通知財政部備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