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草種植人遵守專賣法令從事耕種者,專賣機關應按下列各項予以保障:一、貸與肥料、藥品及生產器材,其代價按成本於次年收購菸葉時扣繳之。 二、所有菸田及乾燥室發生災害時,發給救濟金。 三、保證其有繼續耕種之權。
根據臺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第20條,種植人若遵守專賣法令從事耕種,專賣機關有以下保障: 1. 提供貸款用於購買肥料、藥品及生產器材,貸款金額將根據實際成本在次年購買菸葉時扣繳。 2. 在菸田或乾燥室發生災害時,提供救濟金。 3. 保證種植人有繼續耕種的權利。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種植人從事合法的菸草種植,並且遵守專賣法令,專賣機關將會提供貸款支援,用於購買肥料、藥品和生產器材,貸款金額將在次年購買菸葉時扣繳。此外,如果該種植人遭遇菸田或乾燥室的災害,專賣機關也將提供救濟金給予支援。最後,種植人有權繼續從事菸草耕種,並受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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